8.6 装修工程


8.6.1 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、装修材料、装修工程质量3个分项,满分为10分。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.0.5的评定指标评分。
8.6.2 装修设计(3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外装修设计工作年限,装修材料性能设计要求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设计文件。
8.6.3 装修材料(4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装修材料性能检验情况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资料。
8.6.4 装修工程质量(3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,施工质量验收记录,现场查看施工质量。
 
收藏 书签 笔记 展开
条文

目录导航